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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宣贯培训会议

9160  2018 06 07 【关闭】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667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 51262-2017),该标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造价从业执业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实施效果,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充分理解掌握运用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于2018年6月4、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该规范的宣贯培训会议。

500多名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宣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张光峰处长、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兰强主任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张冉处长、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法院、各盟市造价管理站等领导列席。

本次宣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吴佐民、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会长谢洪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作为《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要起草人,分别就《认识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审慎执业工程造价鉴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条文解读、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实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全面解读了工程造价鉴定体系、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实操。宣贯后为参会人员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学时证明》,计入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参会人员受益颇深,此次宣贯将为今后自治区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附件1:认识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审慎执业工程造价鉴定.pdf

附件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pdf

附件3:工程造价纠纷诉讼及工程造价鉴定案例解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