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建协﹝2023﹞34号
各招标代理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榜样的示范作用,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程建设协会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应为所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副总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至少从事本企业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个人素质良好,能力突出;品德端正,遵章守纪,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三、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附件)执行,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工程建设协会将向获誉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同时将评选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其他
1.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的荣誉称号由工程建设协会授予。
2.凡参加评选活动的申请人,所参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评选自发文之日起接收参评材料,至2023年11月17日17:00时截止,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壹份报送工程建设协会,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壹份报送工程建设协会,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命名的电子文本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4.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5.《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电子版可由工程建设协会官网下载。
6.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七层713室
联系电话:0471-5308420
联 系 人:陈 杰
邮 箱:nmggczbdl@ngjx.sinanet.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