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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4344  2024 01 23 【关闭】 字体: 

内工建协函﹝2024﹞6

各会员单位: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2月20日17:00时前,将电子版意见回复至指定邮箱,由工程建设协会研究汇总后,将意见建议统一反馈至中价协有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联系方式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电力设计院西楼7层713室

人:张心爱      

电话/传真:0471-5308420

电子邮箱:nmggczj@ngjx.sinanet.com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

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