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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纠纷调解典型案例的通知

60  2025 06 13 【关闭】 字体: 

内工建协函〔202525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和纠纷调解执业行为,提升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水平,推动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2535号)总结、推广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的司法鉴定、纠纷调解以及争议评审等案例。通过梳理鉴定、调解和评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体现其在化解工程造价纠纷中的重大意义。

 

二、总体安排

(一)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初选后统一推荐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各类典型案例应具有广泛性,避免集中在单一领域。

(三)每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同时提交司法鉴定、纠纷调解或争议评审等多种案例。

(四)中价协将组织专家从征集的案例中择优纳入“典型案例集”。

三、案例要求

(一)体例要求。案例应按照“案例编写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可结合案例特点适当增加内容。

(二)内容要求。案例应密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真实性。源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际工作,案件情节完整,严禁虚构、杜撰。

2.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具有现实意义、借鉴作用,且有推广价值。启示广大从业人员开拓思路、提升能力。

3.合法性。提供的案例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和案例作者的授权,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文字格式要求。按照“案例正文写作要求”(附件2),字数控制在1.5万字(word统计字数)以内,语言精炼、准确,条理清晰。案例应为Word格式,并在封面注明案例名称、提供单位、类别、作者信息、主要执笔人联系方式等

其他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581417:00时前,将案例电子版以“**单位司法鉴定与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指定邮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人:  张心爱    

联系电话:0471-5308420

电子邮箱:nmggczj@ngjx.sinanet.com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13室

 

附件1:案例编制提纲

附件2:案例正文写作要求

 

 

2025613


附件1:案例编制提纲.doc

附件2:案例正文写作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