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
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的函
内工建协函〔2018〕33 号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16﹞11号),现对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调查。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二、 调查内容
1.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的试行情况;
2.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收取情况;
3. 完善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及加强行业自律的意见和建议。
三、 调查方式
调查采取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表》(附件2)方式进行。调查表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官网下载。
四、 有关事项
1. 报送时间和内容
报送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17日17:00时之前,纸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调查表须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工建建设协指定邮箱。
2. 填报要求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重视此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及要求,依据实际情况应填尽填,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官 网:http://www.nmggcjsxh.org.cn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09室
联系电话:0471-5306163
联 系 人:宋晓丽
邮 箱: nmggcjsxh@sina.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表填报须知
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问卷》
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表》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情况调查表填报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