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行函〔2020〕643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建领域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推广应用,决定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纸质证书换发电子证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未换发电子证书仍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纸质证书。
二、换证时间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换证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30日;
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换证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8日;
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阿拉善盟换证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9日。
换证工作结束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审批系统内证书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效和重复数据进行清理。
三、换证应提交材料
全区涉及换证的有关企业注册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人办事栏目选择相应人员资格变更事项,附件中上传《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提交申请即可。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提前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有序开展换证工作。
附件: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换发申请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