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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调解专题培训成功举办

12763  2023 12 06 【关闭】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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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在呼和浩特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调解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吴雨冰,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秘书长许锡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展委员会委员孙建波三位业内权威专家现场解析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行业调解背景、住建领域调解组织建设、住建领域纠纷情况及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概况、纠纷调解工作实践、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与纠纷调解解决方式等。同时特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各区人民法院相关处室同志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建设协会副秘书长刘宇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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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调解员等400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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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金光代表协会致欢迎辞,并发表讲话。杨金光会长强调了本次培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3]358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法函[2023]27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基础性和专业性优势,旨在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致力于解决当下我区建设工程企业纠纷调解领域业务范围不全面,切实提高企业业务水平,辅助我区建设工程企业顺利转型发展,实现行业管理变革,促进我区纠纷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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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吴雨冰对国内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实践与展望,行业现状及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3]358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法函[2023]275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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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秘书长许锡雁现场进行先进经验分享——落实“总对总”广东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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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展委员会委员孙建波现场进行先进经验分享——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与纠纷解决方式及专业人士作用的探讨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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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学习气氛浓厚,相信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全体会员单位造价咨询等相关参训人员能通过此次培训,了解和提升对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专业性和中立性优势,积极做好相关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肩负起社会责任与担当;学以致用,积极实践纠纷调解工作,充实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工程造价纠纷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